根据《嘉兴大学国内交换生培养管理办法(嘉大教字〔2024〕22号)》及有关高校交换生培养合作协议,经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院审核,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拟推荐邱卓昱等12位同学(名单见附件)至学校,参与赴中南大学等国内3所高校交换培养,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11日-2024年6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工教务办反映,联系人:储老师(83640322),建工纪委联系人:杨书记(8364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