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大教字〔2024〕13号)《嘉兴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嘉大教字〔2024〕52号)《嘉兴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嘉大教字〔2024〕30号)以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要求,学院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士学位(第一批)、荣誉学士学位授予进行了资格审核,于2025年6月9日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与学士学位(第一批)拟授予名单、荣誉学士学位拟授予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6月9日-6月1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建筑工程学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反映,地点:兴德楼51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3640322 ,建工纪委联系人:杨书记 83640020 。
毕业与学位授予最终结果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