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受理嘉兴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申请的通知》(工管评【2021】第35号),同意受理我院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申请,也是自2017年9月以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再次受理我院工程管理专业评估申请。
根据通知的要求,我院工程管理专业自评报告将于2022年1月15日提交至评估委员会,并于2022年4月反馈自评报告评审结果,2022年5月将派遣考查小组到我校进行实地考查。收到住建部受理通知后,我院将召开专业认证工作会议,针对受理后自评报告的起草等工作开展研讨,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供稿人:宋宇名 审稿人:陈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