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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管理的通知

【来源:团委宣传部 | 发布日期:2019-07-01 】    浏览数 :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质量稳步提升,现将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相关管理办法的内容强调以下几点:

 一、基本原则

  (一)把握主流。在开展社会实践过程中要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符合校园主流文化建设。

  (二)聚焦主业。社会实践要围绕自身定位,设计开展符合自身特色、品质卓越、反响较好、有育人效果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要求

  (一)人数及时间要求

  为保证实践活动质量,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二)安全要求

  1.实践地区。社会实践应充分考虑到实践地区的现实情况,不允许前往天气状况恶劣、安全存在隐患的地区开展实践;实践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当地民俗风情。

  2.安全预案。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对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身体安全、财产损失及突发情况制订有效、详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沟通机制。各立项实践团队必须设置安全员、建立联系人制度,实践过程中各团队安全员必须每天于晚9点前报送团队安全状况和次日时间行程至指导老师以及院团委,如遇暴雨、台风、冰雪等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情况的,团队负责人必须及时上报,并调整、延期或终止实践活动。

  (三)成果要求

  1.宣传报道。各立项团队在实践过程中应进行全面、及时、深入的宣传资料收集,实践结束2天内,由团队信息报送员提交新闻、照片等宣传资料至院团委宣传权益委员洪同学处(1512323891@qq.com)。上报时请注明“建工学院**社会实践团队信息上报”,所有文字资料及图片都以附件形式发送,图片请注意精选并单独附件,不要插在文字报送中间。

  2.实践总结。开学第一周,各团队整理上交社会实践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社会实践论文》、《社会调查报告》两者中选择一份提交;(必交)

10张以上有代表性的实践照片(分辨率1280×960以上,JPEG格式);(必交)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单位评价表(盖章);(必交)

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可选)

通过实践形成的工作成果(画册、模型、图纸、文化产品等);(可选)

拍摄暑期社会实践视频。(可选)

 三、组织保障

  (一)安全培训。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前,学院将开展安全培训,签订安全告知书,各团队成员须全程参加。

  (二)购买保险。学院将为各社会实践立项团队成员统一购买保险以提供支持。

  (三)实践认证及评优表彰。9月初,将对个人及团队式暑期社会实践进行考核、认证;9月底,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经验分享及交流展示活动,对在社会实践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队和个人进行统一评优表彰。

 四、 学术规范

院团委为严肃学术纪律、杜绝抄袭现象,将严格审核实践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发现抄袭或造假现象,一律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并按照有关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个人及团队式社会实践应严格遵守并执行通知要求,如违反要求内容,将不予认证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申报、审批及监督考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重盖章轻实践)的团队或个人,除取消社会实践认证外,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根据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共青团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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