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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来源:团委组织部 | 发布日期:2018-12-05 】    浏览数 :  

    

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中青发〔2017〕3 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精神及校团委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评议目的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总结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开展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月29日

  三、开展对象:全院共青团员

    说明:根据我校团员管理实际情况,发展成为中共党员,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学生,均视作保留团籍的团员,须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四、开展方式

  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学习阶段

    各团支部,要利用班会、团日活动等集中教育时机,由团支书事先做好活动的通知,讲清评议的意义与步骤,说明评议的结果使用等事项。各班级团支部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个团员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对照《团章》,对个人的政治觉悟、理想信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要重点结合自身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参加团组织生活、团组织活动以及发挥团员作用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在此基础上填写《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度团员教育个人评议表》。

 (二)评议阶段

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评议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数的30%。参照标准如下:

 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影响力。

 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学业成绩良好;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

在本次团员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团员,才能给予年度团籍注册。对于团员评议“不合格”的团员将暂缓注册三到六个月。暂缓注册期间,团支部要做好该部分团员的跟踪教育与帮助。暂缓期满后,对该团员再次进行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上,给予团籍注册;如若再次评议不合格的,不予注册。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学院团委批准。
     2019年校级五四“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表彰,原则上从本次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取消2018-2019学年下学期所有“评优评先”项目资格。

 (三)总结阶段

 1.民主评议工作后,团支部要召开团支委与班委会议,认真做好总结,将支部存在问题与整改方向向团支部成员汇报。同时,填写《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工作总结表》,上报院团委。

 2.民主评议后,各团员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并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3.团支部对支部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进行总体总结,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本次教育评议开展的基本情况;二是开展教育评议的实施过程;三是团支部开展教育评议的方式途径和好的做法;四是教育评议的效果和结果等。形成文字总结材料,同时附上《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以及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名单。总结材料、汇总表以及等次为“优秀”团员名单三份材料,于12月31日前,纸质版交于院团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工作部署。各团支部要站在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重要意义,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按时完成。毕业班的团员教育评议由各团支部根据情况选择时间进行,可采用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团员的评议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二)高度重视,按照程序开展。各团支部必须按照程序,公平公开进行开展评议,并对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做好总结,整改对照提升。院团委组织部将对各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情况予以抽查。

  六、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接受全院团员监督,如有疑问,可向院团委组织部进行反馈。

电话:83641750。

 

 

                           共青团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